
作者\媽媽經編輯 Reese
你覺得婚姻講求門當戶對嗎?英國史上最偉大的女作家珍.奧斯汀,著作《傲慢與偏見》、《理性與感性》被譽為世界文學最具影響力的小說。她筆下的角色通常有著鮮明的性格,交織出浪漫的火花,沒有驚心動魄的愛情,卻描述了最寫實淋漓的婚姻。
身為一位浪漫作家,珍.奧斯汀卻終生未婚,雖然小說多在探討女性的愛情與婚姻,但是她從未否認金錢對婚姻的重要性,特別是女人。從她寫給親妹妹與幾位好友的信件中,她多次提到婚姻的實用性與好處,可是,若要一頭栽進婚姻,只有一個前提—那就是結婚,一定要看對方的家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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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結婚一定要看家境?
珍.奧斯汀認為「婚姻,只考慮家境是荒謬的;不考慮家境是愚蠢的!」尤其18世紀的英國女人沒有並沒有選舉權、起訴權和財產權,已婚女人基本上是男人的附屬品,因此要嫁當然要嫁一個有經濟能力的人,不求大富大貴,但至少要有舒適的生活品質。
比起勢利,珍.奧斯汀的婚姻觀更偏向理性,這點我們也可以從她的作品中看到,骨子裡勢利眼的人,通常會受到其他角色的揶揄或是劇情的懲罰,珍很看重人格特質,所以她說擇偶只考慮家境很荒謬;但另一方面,人不可以低估金錢的實用性,貧賤夫妻百事哀,自古皆如此。
結婚跟談戀愛最大的不同,就是聯繫起雙方的家庭,兩個人的婚姻,需要兩個家庭的協力,因此談婚論嫁時,一定要參考對方的家境,包含父母的人品,與家人之間的相處方式,這些都透露出另一半從小耳濡目染的價值觀。

猶豫不決的性格,比衝動的熱戀還危險?
婚前,人們的眼裡只有對方的優點;婚後,卻要和對方的缺點共度一生。談戀愛時,大腦不斷釋放多巴胺(dopamine),就算對另一半的個性或家境有所遲疑,愉悅的化學物質會讓人覺得相愛將克服萬難,因此,1814年一封珍寫給姪女的信中,她就很實際的勸姪女,千萬別在有疑慮的愛情中猶豫不決:
「我懇求妳不要進一步承諾,除非妳真的很喜歡他,否則不要考慮接受他。任何事情都要優先考慮或忍受,而非不帶感情的結婚;如果這個人的行為舉止有所缺陷,比其他的優點還讓妳印象深刻,那就立刻放棄他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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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論相似還是互補,好的婚姻首重「這項特質」
當然,在確立對方的品格和家境之後,珍.奧斯汀表示「我認為每個人的一生,都有權為愛結婚一次。」為愛結婚又分為兩種,一種是兩人的價值觀相似,婚後有所共識,可以攜手前進;另一種是兩人個性互補,願意向對方學習,變得越來越好,如同《傲慢與偏見》裡,達西先生與伊莉莎白一開始很討厭對方,卻從對方的不一樣反思、反省自己的缺點,最後雙雙陷入愛河而結婚。
珍.奧斯汀告訴我們,談戀愛要看對方的品格與價值觀,這些在原生家庭可見端倪;談婚姻要預想婚後的柴米油鹽醬醋茶,所以要衡量家境和財務狀況;最後,經營婚姻仰賴教育與共同成長,這又回到一個人的本質—是否足夠善良、成熟、願意改變。
參考資料:Was Jane Austen Ever Married? 5 Facts About The Romantic Writer’s Love Life、EACH OF JANE AUSTEN’S NOVELS IS A LOVE STORY THAT ENDS IN MARRI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