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公同居人狠心猛搖1歲男童,致腦水腫送醫不治

【媽媽經編按:基隆一名蔡姓婦人因不滿同居人1歲4個月大的外孫哭鬧,用力搖晃男童,男童四肢抽搐後送醫仍不治。台大醫院鑑定後,認為他是生前遭受不當外力才如此,然而蔡婦否認,聲稱自己只有情緒失控,沒有搖晃小孩。
男童本來是跟媽媽在台南住,但因媽媽生第二胎坐月子,被送到基隆由陳姓外公照顧。同居人蔡婦本來不想照顧男童,但因陳強力要求才勉強答應。某天,蔡煮飯時見男童不斷哭鬧,便用力搖晃男童頭部致男童四肢抽搐,還餵他吃成人肌肉鬆弛劑,未見好轉才送醫急救,2天後過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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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及台大醫院皆認定男童因重度腦水腫、腦疝而不治,但鑑因不同。法醫研究所認為男童是生前重度支氣管炎、肺泡性肺炎及出血導致的自然病故;台大醫院則認為男童生前頭部遭受兩次以上不當外力,致使硬腦膜下出血及兩側明顯視網膜下出血,才造成嚴重腦疝。
而蔡婦的律師主張她是受男童外公所託照顧,頂多只能算是保母,且她知識平平、無謀生能力、是中低收入戶,無法預見兒童的腦部變化。蔡婦也辯稱她患有憂鬱症20年,她自己生孩子時就有醫生叮嚀不要搖晃小孩,她不可能搖男童。
儘管蔡婦方如此主張,基隆地院仍決定採信台大醫院的鑑定判蔡婦10年徒刑。男童雙親也表示,蔡婦至今沒提過要賠償,甚至還埋怨「我都沒有收過保母費」,而他們會尊重法院判決。】
現代家長因工作忙碌,常將新生寶寶託付給保母照顧,但近年來因照顧不當造成「嬰兒搖晃症候群」的案例頻傳,其中現年僅2歲多的「臣臣」就因7個月前在保母家中頭部受傷,腦部大量出血、腦壓過高,造成急性硬腦膜下出血、左眼失明、左半側偏癱,認知與語言能力嚴重受損,須長時間做復健,即被診斷為「嬰兒搖晃症候群」。
年齡僅有2歲2個月的臣臣,在1歲7個月大時因保母照顧失當,頭部直接撞擊地面,陷入昏迷,緊急就醫後發現血塊嚴重壓迫大腦,腦壓過高、右腦廣泛性出血,三分之一左腦受傷,被醫師判定為「嬰兒搖晃症候群」,經緊急開刀治療且住院68天後出院。
不過,出院後的臣臣因腦部傷害,左半側肢體發展受損、左眼幾乎失明,只能察覺光感,且認知和語言功能也有發展遲緩的現象,需長期做復健。
根據美國嬰兒搖晃症候群中心(The National Center on Baby Syndrome)統計指出,美國每年有將近5萬個孩子因照顧者的疏失,像臣臣一樣出現嚴重的嬰兒搖晃症候群症狀。靖娟兒童安全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,嬰兒搖晃症的死亡率高達15%至38%,另有30%會出現行動遲緩、意識受損等長期傷害,呼籲政府相關單位儘速建立相關統計機制,正視該項問題。
中華民國兒童保健協會理事長、馬偕醫院小兒科醫師邱南昌表示,嬰兒搖晃症候群好發於2歲以下的孩子,因頸部支撐力不足,無法承受劇烈搖晃對頸動脈和腦部所造成的衝擊,引發出血、缺氧、缺血、腦水腫、腦壓上升、癲癇發作等腦傷症狀,甚至可能造成視網膜出血、剝離等損傷視力的情況。
嬰兒搖晃症候群可能造成失明、癱瘓、學習障礙、動作發育遲緩、語言障礙、癲癇,甚至死亡。邱南昌醫師提醒家長提高警覺,若發現孩子身上有瘀血等疑似跌墜的傷痕,或腋窩有指痕,可能代表嬰兒曾遭受搖晃或撞擊,若72小時內出現不安、嗜睡、昏迷、不吃東西仍嘔吐、四肢無力、抽搐痙攣、囪門膨起、呼吸加快、心跳過慢、體溫下降、瞳孔對光刺激不收縮等異狀時,應儘速就醫及時治療,以降低傷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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